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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5 22:03:20 股吧网页版
IPO保荐业务违规 两大券商同日遭深交所“点名”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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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两家券商涉IPO保荐业务问题被“点名”。5月23日,深交所发布对国泰海通证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指出其作为项目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同日,中航证券也因涉及IPO保荐业务违规被深交所书面警示。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2家券商涉及IPO保荐业务违规,被监管部门、交易所“点名”。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被“点名”可能导致声誉受损甚至业务受限。相关券商应增加现场核查的频率和深度,细化尽职调查流程,与发行人保持密切沟通,以避免相似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图片来源:深交所

  两大券商被“点名”

  5月23日,深交所发布对国泰海通证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而这也是国泰海通证券合并后收到的首单处分。

  深交所提到,2023年5月,其受理了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恒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原为国泰君安证券,后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贾超、陈金科为项目保荐代表人。深交所提到,国泰海通证券、贾超、陈金科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未充分关注中鼎恒盛存在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未对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予以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未充分核查中鼎恒盛研发费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多个问题。

  深交所表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中鼎恒盛未披露其在报告期内进行理账且理账前后财务数据差异较大,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交易所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审核判断。因此,深交所决定对贾超、陈金科给予六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同时,对国泰海通证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同在5月23日被深交所“点名”的还有中航证券,同样涉及IPO保荐业务违规情形。据深交所公告,2022年9月其受理了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中航证券存在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存货管理、研发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发表意见不准确等情况,深交所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就被深交所“点名”对公司的影响,北京商报记者发文采访上述券商,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认为,被“点名”可能造成相关券商声誉受损,甚至业务受限。此外,券商合规成本也可能因此增加,相关券商会涉及内部人员的问责与调整,影响团队稳定性和业务连续性。

  内控审核不严成违规高发区

  拉长时间至年初以来,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仅聚焦投行首发项目,各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对违规涉事券商及责任人共计出具31张监管函。若筛选处罚对象为公司,则涉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五矿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等12家机构。

  例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先后两次因IPO保荐执业违规被“点名”。3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因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对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杏辉、雷晨予以六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4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秦明正、王鹏因作为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保荐人,未对发行人研发投入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等问题被深交所约谈。

  从违规行为类别看,保荐核查不到位的情况高频发生,除上述提及的券商外,五矿证券、招商证券、国元证券等部分券商也均存在单个项目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情况。

  此外,年内更有券商为拟IPO企业设计方案以掩盖真实交易。具体来看,平安证券作为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腾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避免昆腾微第一大股东向管理层及员工低价转让股份事项构成股份支付,项目组为昆腾微设计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以掩盖真实交易。上述事项导致昆腾微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此,平安证券在1月被广东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柏文喜指出,券商投行违规频频或与相关业务涉及多个环节,流程复杂有关,违规风险也因此增加。同时,部分券商为追求业务规模和利润,可能忽视合规要求,简化尽职调查流程,甚至默许发行人“带病闯关”。此外,部分券商“重承揽、轻承做”的考核机制扭曲了执业导向,导致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团队为完成业绩指标,忽视了项目质量和合规要求。另外,部分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团队可能专业能力不足,无法准确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导致核查不到位等。

  后续,为避免相似违规情形再次发生,柏文喜表示,券商还应强化质控和内核部门的职责,确保对保荐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团队的培训。“针对发行人方面,增加现场核查的频率和深度,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地检查和验证,确保核查工作扎实有效。细化尽职调查流程,确保保荐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与发行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整改措施。”柏文喜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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