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6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7,799,10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799,10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5 月 8 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本次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票,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公司 A 股股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海通或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国泰君安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0]148 号),本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3、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划
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2020 年 8 月7 日,公司披露了《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激励计划议案。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5、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
7、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A 股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A 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9、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预留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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