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及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业务开展中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周杰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航标先生、吕春芳女士回避表决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各位董事分别回避表决与本人相关的关联公司或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分别回避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预审,认为: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性关连交易
(1)与国际集团及其联系人的持续性关连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与国际集团签署了《2023-2025 年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及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明确关连交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定价基准等内容,并对 2023 至 2025 年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进行预计。
上述框架协议及年度上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连董事刘信义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华先生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董事会审议结果及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均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2024 年度,上述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交易内容 2024 年交易上限 2024 年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流入 1,536.40 686.96
流出 1,447.42 1,082.48
金融服务
产生收入 252.76 7.55
支付费用 40.20 0.00
(2)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持续性关连交易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持有华安基金 51%股权。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际集团的联系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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