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
或“目标公司”)资源整合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6,866.475 万元收购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17.50%股权,以人民币 1,961.850 万元收购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5.00% 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 72.50%增 加至 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 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资源整合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公司 拟以人民币 6,866.475 万元收购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17.50%股权;以人民 币 1,961.850 万元收购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 5.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
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 72.50%增加至 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 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于 2026年 1 月 30 日在四川成都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李长彬(甲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
受让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的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500 万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5.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8,750 万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17.5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甲乙双方持有的上述股权。
2、本协议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为目标公司股东层面的变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目标公司现有的账面资产、债权、债务等仍归目标公司所有或承担。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目标公司与在册职工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
4、鉴于甲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存在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 269.50 万元,乙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存在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 943.25 万元,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负责继续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三)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3.1 甲方(李长彬)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3.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为基准,结合甲方实际出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1,961.8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3.1.2 受让方分批次将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约定账户,具体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本协议签订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980.925 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 45%,即人民币 882.8325 万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 个月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 5%,即人民币 98.0925 万元。
3.2 乙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3.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为基准,结合乙方实际出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866.475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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