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2 16:06:58 股吧网页版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证券代码:60119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3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5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7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中心(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 66 号)。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主持人:董事长华锋先生。

三、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介绍参会人员。

五、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发行对象

2.03 发行方式

2.04 债券期限

2.0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7 还本付息方式

2.08 担保方式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承销方式及上市流通/挂牌转让安排

2.11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表决。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南水务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