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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2018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 29 日因任期届满,申
请辞去江南水务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人简历如下:林红,女,1965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一级律师。曾任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阴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暨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 春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法》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任期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 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5 5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

在任职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公 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建设、选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等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都出 具了相关审阅意见。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补选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进行了提名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 审查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参会。2024 年,
公司制订了《江南水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支撑;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就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公司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与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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