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兴证券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股权变更获批复,实控人将变更为中央汇金
中国基金报记者吴君
5月7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批复,正式批准其股权变更。由此,东兴证券的实控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

中国东方股权变更获批复
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中央汇金
东兴证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进展公告》显示,今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5月6日,中国东方收到批复,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批准本次股权变更。
具体来看,财政部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488.30亿股股权(占比为71.55%)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因中国东方持有上市公司东兴证券的股份,中央汇金间接持有东兴证券。
公告还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东方直接持有东兴证券14.55亿股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53.95万股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东兴证券14.59亿股股份,占东兴证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5.14%。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关于影响,东兴证券称,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的股权结构变更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中央汇金。
另外,东兴证券还表示,收购人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收购人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持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收购人与东兴证券不存在同业竞争。
“汇金系”券商队伍大幅扩容
资料显示,中央汇金为国有独资公司,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100%股权。 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据公告披露,目前中央汇金是多家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再保险、申万宏源、新华保险、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等上市公司,还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汇人寿保险、中国长城资产、中证金融公司、恒丰银行、湖南银行、中国银河资产等。


今年2月,三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中国东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分别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作为AMC旗下的上市券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中央汇金。此外,中国长城控股的长城国瑞证券,其实控人也将变更为中央汇金。至此,中央汇金旗下证券公司将大幅扩容。
中信证券研报称,此次划转完成后,中央汇金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分别持有中国信达、中国东方与中国长城58%、71.55%、73.53%的股份。后续中央汇金将直接控股3家全国性AMC,通过中央汇金对于AMC的业务集中市场化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配置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