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2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RailwayConstructionCorporationLimited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公开发行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铁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已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37号”批复核准。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3,209,601万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81.0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5.12%);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57,493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
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3.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27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票面利率及初始利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28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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