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PDF原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临 2025-060
A 股代码:601166 A 股简称:兴业银行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
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信类额度均已履行必要的信用审查审批手续,非授信类额度均对充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审核,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均用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3月28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其中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类、其他类分别为人民币1.41亿元、15亿元、205亿元、20亿元。上述额度均为年度最高额度。2025年1-9月,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已使用人民币5.3亿元、0亿元、0亿元、190.28亿元、0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
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957786889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