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可转债转股!福建省财政厅增持兴业银行股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5月28日,兴业银行公告称,该行于5月28日收到福建省财政厅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金投签署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省财政厅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增持该行部分股份。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省财政厅及福建金投合计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39.65亿股,占兴业银行普通股总股本的19.09%,为兴业银行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
具体来看,福建省财政厅分两步完成可转债转股:
2025年5月14日,福建省财政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5275万张“兴业转债”转为兴业银行普通股,转股价为22.25元/股,转股股数为2.37亿股。
2025年5月27日,福建省财政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3368.68万张“兴业转债”转为兴业银行普通股,转股价为22.25元/股,转股股数为1.51亿股。
上述权益变动后,福建省财政厅及福建金投合计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43.54亿股,占兴业银行普通股总股本的20.57%,仍为兴业银行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