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5-008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照执行,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
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
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
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
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衔接要求,公司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
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
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对公司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调整金额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13,803,646.70 8,180,206,534.18 13,888,636.47 8,194,095,170.65
销售费用 -13,803,646.70 397,865,696.74 -13,888,636.47 383,977,060.2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按
照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审议,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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