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贞洁女士)
本人作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角轮胎”)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贞洁,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山东省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青岛市商贸会计学会理事,入选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
2023年6月28日至今任三角轮胎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出席3次,其余会议现场出席。本人按时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会前严格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及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保理暨关联交易额度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之一,积极关注与督促公司日常审计工作,通过审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总结计划,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人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本年度审计重点和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探讨和确认,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历次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及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本人也主动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的子公司三角保理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并可能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执行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行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在对公司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后,认为公司财务规范,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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