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6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全文已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
附件: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监事” 统一删除
2 “监事会” 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3 “或” 统一修改为“或者”
第一条 为维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4 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 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法定代表人职权主要包括以公司名义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从事的民事活动、执行职务并承担相应责
5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任,以及接受监督与约束等。法定代表人以
法定代表人职权主要包括以公司名义 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从事的民事活动、执行职务并承担相应责 司承受。
任,以及接受监督与约束等。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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