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2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
参加监事 3 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周建峰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意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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