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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32:16 股吧网页版
深圳燃气:国信证券关于深圳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简称:深圳燃气 股票代码:601139
转债简称:燃 23 转债 转债简称:11306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1
目 录......2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3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6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1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1第五节 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5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6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情况......27
第八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28
第九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9
第十节 上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30
第十一节 重大事项情况说明及处理结果......31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公司”、“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54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5.28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024.72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到位,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406 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8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燃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067”。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3,0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2029 年 7 月 26 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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