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燃气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本公司”)对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改聘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改聘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与德勤华永签订了 2024 年度审
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德勤华永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
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公司对德勤华永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后,本公司认为,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勤勉尽责,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客观、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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