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5-085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9.36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75.00 元/股。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具体事项的范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 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
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20)、《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
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697,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4%,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19.8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18.4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147,089,384.00
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本次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属于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具体事项的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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