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 1777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0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5,949,3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6.702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永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5,344,942 99.8201 415,964 0.1238 188,400 0.05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 关 于 增 加
2025 年 度 向
1 银行等金融机 24,030,761 97.5467 415,964 1.6884 188,400 0.7649
构融资或借款
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勤芝、朱彦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