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 23 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博 23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赎回价格:100.0679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1 月 22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 月 16 日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1 月 16 日(“博 23 转债”最后
交易日)仅剩 4 个交易日,1 月 16 日为“博 23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收市后,距离 2026 年 1 月 21 日(“博 23 转债”最后
转股日)仅剩 7 个交易日,1 月 21 日为“博 23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博 23 转债”将自 2026 年 1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4.6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0679元/张(即 100.0679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博 23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博
23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19.08 元/股)。根据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
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 23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博 23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博 23 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提前赎回“博 23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13)。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博 23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博 23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19.08 元/股),已满足“博 23 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 23 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679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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