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董,您好!在快查上查到,公司中标益科德(上海)有限公司3.56亿元的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5年11月7日。请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公司为何不及时公告?
柏诚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于2025年11月确已中标益科德(上海)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该项目中标金额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贯性和一致性。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自愿性披露原则,日常经营性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若存在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合同,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重大合同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以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于2025年11月确已中标益科德(上海)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该项目中标金额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贯性和一致性。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自愿性披露原则,日常经营性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若存在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合同,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重大合同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以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2-15 16:19: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