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每股转增股份0.10股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
流通股份上市日 发放日
A 股 2025/6/4 - 2025/6/5 2025/6/5 2025/6/5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本行2025年4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 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 3,014,986,454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3,746,613.5元,转增301,498,64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3,316,485,099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
流通股份上市日 发放日
A 股 2025/6/4 - 2025/6/5 2025/6/5 2025/6/5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江苏灵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 由本行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行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与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 号)的有关规定,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 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 付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
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行股票(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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