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4 18:43:29 股吧网页版
A股公司赴港上市 合规成跨市场闯关“硬门槛”
来源:中国经营报


K图 601127_0

  10月13日,港交所网站信息显示,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已通过港交所主板上市聆讯。这也意味着,若后续上市流程进展顺利,赛力斯将成为又一家实现“A+H”两地上市的新能源车企。

  近年来,国内汽车行业资本国际化进程显著加速,通过“A+H”模式在境内A股与香港H股实现双重主要上市,已成为众多领先车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核心战略。

  2025年上半年,香港新股上市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47%,其中不乏奇瑞汽车等知名车企的身影。然而,在赴港上市的进程中,合规问题始终是企业绕不开的“必答题”。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翊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赴港上市不仅是一次融资渠道的拓展,更是一次公司治理水平和国际化运营能力的全面升级。

  赴港上市拓宽融资渠道

  今年3月,赛力斯正式宣布启动H股发行计划,拟赴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4月28日,赛力斯正式向港交所提交了IPO申请,联席保荐人为中金公司和中国银河国际。

  据申请书显示,赛力斯拟将募资净额70%用于研发投入;20%用于多元化新营销渠道投入、海外销售及充电网络服务,以提升全球品牌知名度;10%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赛力斯方面表示:“此次赴港上市,赛力斯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多元化新营销渠道、海外销售及充电网络服务,以提升其全球品牌知名度。”

  值得一提的是,10月初,东风集团旗下高端品牌岚图汽车已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介绍上市申请。长安汽车旗下高端新能源品牌阿维塔有上市计划。日前,亦有消息指出,小马智行计划赴港上市。

  香港资本市场凭借国际化融资平台优势,成为境内企业和A股上市公司拓展融资渠道的重要选择,汽车、科技等领域企业尤为踊跃。

  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13日,年内已有11家A股公司完成“A+H”上市,数量上仅次于2015年的15家、1997年的13家。

  政策利好推动企业赴港上市步伐,得益于香港联交所持续优化上市规则,吸引优质A股公司赴港上市。继为百亿港元市值以上的A股公司开设快速审核通道后,今年8月份,香港联交所进一步放宽了对“A+H”股公司的公众持股限制,满足“30亿港元预期市值”或“10%公众持股量”其中一项即可,由原规则的双重要求改为二选一。

  罗兵咸永道香港资本市场服务主管合伙人黄金钱表示:“监管机构针对上市条例进行多项修订,提供更有利于不同企业上市的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上市透明度与效率,吸引更多企业赴港。近期新股表现亮丽,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信心;整体资金流动性改善、估值水平回升,吸引更多企业透过香港资本市场上市集资。”

  港股市场“合规零容忍”

  近年来,香港联交所修订多项上市条例,优化审批流程、提升透明度,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更友好的上市环境。然而,“A+H”双重上市机制要求企业同时遵守两地不同的监管体系,增加了合规操作的复杂性,也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成本。

  今年2月,快递柜龙头丰巢的上市之路,在香港联交所的规则下按下了暂停键,这起事件引发了市场对合规挑战的广泛关注。那么赴港上市,企业将面临哪些合规问题?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倩思表示,赴港上市企业需满足多维度合规要求。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是上市的“生命线”,企业要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细致披露信息。

  此外,记者了解到,香港联交所对上市企业的财务、股权、公司治理均设定了明确标准。财务层面,主板企业需满足盈利、市值或现金流测试中的一项,其中盈利测试要求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港元;公司治理方面,独董任期不得超过9年,提名委员会需包含不同性别成员,且需强制披露高管性别比例。这些要求与A股存在差异,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合规挑战。

  汪翊表示,“A+H”双重上市的合规基础首先在于熟练掌握两地法律规则。企业需同时满足境内外核心法律法规要求:境内层面,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企业发行证券的基本规定,同时依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完成全流程合规申报;香港市场则需对标联交所上市规则。

  “这不是简单的‘二选一’,而是‘双达标’,任何一方规则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上市停滞。”汪翊谈道。

  对于A股上市公司,陈倩思提示,需重点关注两地监管差异,如信息披露时限、审批流程的协调,提前测算并控制上市及后续持续合规成本,建立适配港股机构投资者的沟通机制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还需全面清理股权代持、税务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汪翊指出,外资准入与数据合规正成为近年来“A+H”上市的“高频关注点”。企业需提前确认业务范围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若存在限制类业务,需按规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数据合规领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企业需评估赴港上市过程中数据出境的合规性,特别是用户信息、业务数据等跨境传输是否符合境内监管要求,必要时需完成数据安全评估或备案。”汪翊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