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
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一致行动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经开”)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255,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乌经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255,368股(占比6.00%),真爱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6,921,405股(占比25.08%)。2025年4月28日,义乌经开与真爱集团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真爱集团行使(详见公告:2025-026)。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义乌经开的书面通知,义乌经开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255,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果确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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