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石股份”)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近日在中国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1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93587340712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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