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章 程
2025 年 4 月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公司党委与法人治理主体
第三节 公司党委职责和运行机制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合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三章 章程修改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8 号)批准,由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由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依法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51924167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9,000,000 股(以下简称“首次公
开发行”),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AITONG SECURIT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
通双冠大厦西楼;邮政编码:3100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43,730,08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运营总监、首席信息官、总审计师以及监管机关认定的或
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愿景是: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平衡好功能性与营利性关系,坚持功能性第一位要求,践行国家和地方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争创一流现代投资银行。规范经营,务实创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创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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