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
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编制了本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9,433,962.26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90,566,037.74 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790,566,037.74 元已于2020 年12月 16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 号的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 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
为人民币 3,788,439,622.64 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87,192,325.25 元;2021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712,807,674.75 元;2022 年度,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23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2024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人民币 205,161,624.9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5,161,624.95 元,产生利息人民币16,722,137.37 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90.00 元,收到对公账户维护费
退回人民币 90.00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35.06 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 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
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转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
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