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胡建民-离任)
本人作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7月16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相关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建民,男,汉族,上海市人,1954 年 7 月出生,1974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85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工学院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总
经理、党组成员,曾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已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通过自查,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出席董事会3次,审议董事会议案24项。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董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数 议
胡建民 3 3 0 0 0 否 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