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宋刚
本人作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刚,男,汉族,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学位。2005 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创业投资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职律师;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为公司或公司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46项议案;召开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通过16项议案,会议听取了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关于年审事项的汇报;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通过6项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任职和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股东大会 1 1
董事会 5 5
审计委员会(委员) 5 5
提名委员会(委员) 3 3
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2 2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或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
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情况和公司关注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汇报,本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谨慎细致、合规处理、尽职尽责,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 E 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对公司重要事项独立地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管理层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和管理等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和法治与合规工作计划、关于2024 年度昊华能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室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