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学浩
本人作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学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工作 15 年,任德勤华永税务总监,曾任上海元耀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元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自 2022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充分保持了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王学浩 6 6 0 2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学浩 4 4 4 4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4 次,分别审议《关于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等议案,并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通过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并就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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