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采用科学的市值管理方式,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
董事会应当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基础,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再融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真实地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
证券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起草市值管理计划;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四)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情况。
第七条 证券部应当配备具有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事务。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资本市场和公司状况,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八条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
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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