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方攸同
本人作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 法进行表决。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方攸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浙江大学高速铁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理事长,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1255)独立董事、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407)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高速列车自主创新联合行动计划总体专家,国家“863”计划现代交通领域主题专家。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充分保持了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方攸同 6 6 0 1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方攸同 4 4 4 4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据公司各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则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相关议案,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4 次,分别审议《关于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等议案,并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通过会议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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