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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液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勤勉尽责,以踏实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十一、十二、十三次现场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

2、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

1)2024 年 4 月 20 日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预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合并吸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4 日监事会五届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3)2024 年 9 月 20 日监事会五届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6 日监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5)2024 年 12 月 19 日监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监事会未发现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人员齐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2024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划》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
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五)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5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循最新的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审查公司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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