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亚平)
本人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期间(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6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江西九江市发改委科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科员,ABN-AMRO Bank(美国)数量分析师,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
师,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3 次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沟通,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因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故未参加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与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7 天。本人除通过亲自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业务研讨会以及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外,还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 3 次,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汇报,了解信息技术、财务、合规、风险管理、稽核等工作情况,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和合规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公司 e 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四)参加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调研、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此外,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现场、线上培训 6 次,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时能够顺畅地与其他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获取相关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完整、论证充分。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公司未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担保行为。
(三)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四)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五)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本人参加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