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4 17:34:26 股吧网页版
中南传媒:中南传媒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25-036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 号68 号楼A-1 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
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 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 亿元(其中部分为审计业务收入)。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2025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9 次、自律监管措施8 次和纪律处分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10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和纪律处分4 次,涉及人员37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上述
处罚不影响天职国际承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宇科,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不少于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琪,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蒲士富,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日期 处理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情况

2024 年,天职国际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出
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