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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2 21:30:39 股吧网页版
中国神华:中国神华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0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自查期间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与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机构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自查期间为中国神华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交易日,即自 2025 年 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的期间(“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2026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杨秀珍

杨秀珍系中国神华非执行董事康凤伟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3 100 100 买入

2025-04-03 100 200 买入

2025-04-18 -100 100 卖出

2025-04-18 -100 0 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杨秀珍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康凤伟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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