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7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传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如该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如需)。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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