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李成言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成言、李宗义、张辉阳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董事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5 年度内履职情况进行核查。2025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有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的情形。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通过对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1 条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在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被推荐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通过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1 条规定不
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在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被推荐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提名委员会委员:
李成言 李宗义 张辉阳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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