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独立董事李宗义、洪艳蓉、李成言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董事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1 条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1 条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李宗义 李成言 洪艳蓉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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