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影响。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①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③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展的售
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会计政策。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变更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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