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 55 号二楼报告厅
三、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人数,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二)宣布股东大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听取《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投票表决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计票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工作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召开。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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