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三、人力资源配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配置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建立了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晓梅,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