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50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80,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8,284.88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0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4,001,940.83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182.29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金属”)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的经营需求,宁波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宁波农行”)申请人民币8 亿的授信额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宁波农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
宁波能源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同的主合
同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包括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内,
宁波农行与宁波能源签订的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业务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宁波能源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宁波能源和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宁波农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此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前述已审批议案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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