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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四章 党的组织 ...... 8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 31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5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8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63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 64
第十二章 附则 ...... 6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71709。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80号文批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15.3847万股,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公司名称: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TIC Metal Co., 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邮政编码:100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900,000,000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由董事会决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自身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公司股东的投资保值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钢铁、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镍、镁、铂族金属、铁矿石、冶炼产品、冶金炉料和辅料、金属制品及再生利用品、冶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进出口业务;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贸易和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该企业于2016年10月1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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