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信金属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1,153,847 股,发行价格为 6.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759.23 万元(人
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41.4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417.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298865_A0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6,327.23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17,167.63
3 补充流动资金 245,922.89
总计 319,417.74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2023 年 12 月 22 日,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金公
司”)正式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完成登记设立,是公司推进采销网络节点建设,不断提升贸易业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基于当前公司大力发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的战略布局,结合上海作为大宗商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资源条件以及临港新片区优良的营商环境,公司着力打造这一重要大宗商品贸易平台,旨在继续加大对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的不断拓展。
基于此,为进一步提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信金公司为“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前实施主体 调整后实施主体
1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 公司、信金公司
除上述调整外,前述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实施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信金公司分批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剩余未投入金额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经公司审批可续借或提前偿
还,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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