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中信金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现金管理对象
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和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最终现金管理交易对象为上述公司,则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本次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资金规模上限未超过前述已经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注册资本:4,893,479.66万元;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总 资 产 : 905,248,400.00 万 元 ; 净资 产 :
73,467,5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91.88%;2023 年1-12月,营业收入:20,589,600.00万元;净利润:6,806,2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925,924,700.00万元;净资产:82,995,2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91.04%;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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