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17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
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刊登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刊登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并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刊登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本次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17.75 元/股,成功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 A 股异议股东将以 17.75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为 15.56 元/股,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中确定的换股
比例,信达证券 A 股股东持有的每 1 股信达证券 A 股股票可以换取 0.5210 股中金
公司 A 股股票,如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信达证券相关股份,无法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股票,敬请
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收盘后,本次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尚余最后
一个交易日,剩余申报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 9:30-11:30、13:00-15:00,敬请
A 股异议股东注意。
本公告仅对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权的建议。
一、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一)A 股异议股东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是指在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上就《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自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 A 股股份直至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信达证券 A 股股东。非 A 股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
在信达证券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信达证券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金选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信达证券 A 股股份,如已设置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信达证券承诺放弃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根据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情况,并根据公司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 7 月 27 日)获取的股东名册、异议股东持股变化及行权意向等相关情况,公司预计可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异议股东持股数量约为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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