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相关
利益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审议和披露。
3. 术语和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业务发生单位:是指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
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而与
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具体业务类型参见本制度 5.7.1 的规定)。
4. 职责
部门/岗位 职 责
4.1 董事会 1) 根据公司授权,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 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前
认可。
4.2 经营管理层 1)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授权审批关联交易事项;
2)向董事会报告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4.3 董事会办公室 1) 配合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最终权益持有人等关
联人信息;
2) 办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宜。
4.4 子公司牵头管 1)负责审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公
理部门 司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等相关信息;
2)协助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督促子公司、公司的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相关报送事项。
4.5 关联交易管理 1) 拟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 2) 汇集公司关联人名单;
3) 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和报告。
4.6 业务发生单位 1) 判断关联人关系类型、关联交易类型,确定关联交易要素,
并提请审核;
2) 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报告、执行、汇总统计、
档案归集。
4.7 证券经纪事业 负责审核涉及证券营业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部门
4.8 计划财务部门 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会计核算,按要求提供关联交易财务数据。
4.9 法律合规部门 1) 负责审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合同协议;
2) 对公司相关业务关联交易管理进行合规检查,并出具合规审
查意见。
4.10 稽核审计部门 负责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5. 具体规定
5.1 总则
5.1.1 为规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5.1.2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2 关联交易、关联人
5.2.1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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