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5 18:11:06 股吧网页版
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俊勇)

本人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规定,简历详见《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并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5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仔细研究阅读会议材料、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 1 1

董事会 7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审计委员会 7 7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3 3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3 3

2.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通过面谈、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日常高度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发展动态,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各项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论证,就年度审计、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机构清理与增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薪酬考核等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会前沟通,重点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在会议上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内部控制及文化建设等情况,积极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慎重地行使表决权,围绕公司年度审计、财务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人才激励与培养等方面提供个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2024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统筹做好各类会议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重要议案开展会前沟通,及时回复本人问询。董事会上,本人能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