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俊勇)
本人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规定,简历详见《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并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5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仔细研究阅读会议材料、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 1 1
董事会 7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审计委员会 7 7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3 3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3 3
2.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通过面谈、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日常高度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发展动态,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各项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论证,就年度审计、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机构清理与增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薪酬考核等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会前沟通,重点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在会议上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内部控制及文化建设等情况,积极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慎重地行使表决权,围绕公司年度审计、财务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人才激励与培养等方面提供个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2024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统筹做好各类会议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重要议案开展会前沟通,及时回复本人问询。董事会上,本人能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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