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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3 17:03:23 股吧网页版
一拖股份: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柴油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柴油机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起院)为“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缸体缸盖立库、零部件立库、机加线 AGV 输送系统”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 23,000,000元。北起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覆盖件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进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合)为“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 71,196,390 元。中国联合为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6.3.18 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均
是由关联方参加公司公开招标形成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交易有关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资产总额 8.98 亿元(包含本次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因此,本次交易不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上述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
子公司柴油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柴油机公司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文件,就“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缸体缸盖立库、零部件立库、机加线 AGV 输送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北起院成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23,000,000 元。

北起院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北起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北起院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覆盖件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进展,公司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文件,就“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国联合成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 71,196,390 元。
中国联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中国联合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联合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6.3.18 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因此,本次公司因项目招标而形成的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公司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披露
交易有关信息。

本次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 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资产总额 8.98 亿元(包含本次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因此,本次交易不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越峰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 52 号

5.主营业务:一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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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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