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7:47:48 股吧网页版
道生天合:道生天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1026 证券简称:道生天合 公告编号:2025-002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713 号”《关于同意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1,88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2,4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692,287.4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950,112.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全部到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道生天合材料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5.6万吨新能源及动力

电池用等高端胶粘剂、高性 57,070.20 55,855.00 55,855.00
能复合材料树脂系统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3,500.00 13,500.00 12,840.01

合计 70,570.20 69,355.00 68,695.01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